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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最严控烟令”如何破解“落实难”?

2014-12-04新华网点击:评论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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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法制办近日发布由卫生计生委起草的《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(送审稿)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并公开征求意见,这是我国拟定的首部在全国范围公共场所控烟的行政法规。除明确规定“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”外,《条例》还以列举的方式指出了全面禁止吸烟的室外区域,同时还包含了宣传教育和戒烟服务、预防控制未成年人吸烟等内容,是一套较为全面的“组合拳”。业内人士认为,对比历次及各地方发布的控烟版本,此次控烟法规可谓“史上最严”,但从我国多年的控烟历程来看,执行难、屡禁不止是一大弊病。因此,如何破解“落实难”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。

室内公共场所“禁烟”难在哪儿?

对于禁止吸烟场所范围,《条例》做出了界定,公共场所是指公众可以进出或者使用的场所、工作期间使用的场所、公共交通工具;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;室外全面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,包括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,高等学校室外教学区域,妇幼保健机构、儿童医院、妇产医院的室外区域,体育、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、赛场区域,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等。

“这个条例是100%的概念,全国所有城市100%实行全面控烟,室内公共场所100%无烟。”参与起草《条例》的国家疾控中心控烟办副主任姜垣在接受新华健康记者采访时表示,这是一套全方位的控烟措施,是控烟的“组合拳”。

广西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睿表示,对比历次以及各地方发布的控烟版本,此次控烟法规称得上是“史上最严”的控烟规定。

但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,从我国多年的控烟历程来看,执行难、屡禁不止是一大弊病。《条例》规定了政府相关部门对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,明确了违反《条例》的个人、管理者及机构所应承担的责任及具体惩处措施、罚款金额等。

泰和泰(北京)律师事务所律师司阳认为,“弱化公众对这些违规吸烟者的宽容度,也起到了震慑作用。但其实我们的惩处措施比其他国家低。”

在执行方面,业内人士认为也有很多不完善之处。如《条例》规定采用多部门执法,联合卫生计生、教育、公安、民政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多个部门联合管理模式,表面上看能起到合力作用,但卫生、教育、民政等部门各有职责,“执法部门过多,且执法力量有限,也是这部行政法规能否得到落实的关键,主要还是看这些部门有无自觉遵守、实施这部法规的决心。”余睿说。

与国外控烟标准相比仍有差距

“这次立法是我国控烟工作的一大进步,但距国际高标准还有一定差距。但控烟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,其他国家也是一点点进步的。其实控烟最有效的是价格手段,但这次立法并没有涉及。”姜垣举例说,美国纽约在办公楼6英尺外才能吸烟,合法购买烟草的最低年龄从18岁提高到21岁,香烟不能摆在能看见的地方,必须有所遮蔽;泰国将实行烟盒警示语从现行的55%放大至85%;澳大利亚烟盒上的警示图和警示语占82.5%,并且在近日再次提升烟草税,使一包香烟的价格超过20澳元。

多位控烟人士和法律界人士也表示,价格策略以及烟草行业的变革才是最行之有效的控烟手段。

减少危害更需“人人参与”

“人人都应该意识到二手烟对自己的危害,并有主动制止的意识。不吸烟的公众应该是控烟的第一道执法者,场所经营者是第二道执法程序,最后才是卫生监管部门。所以宣传教育是控烟工作的重点。”姜垣说。

《条例》起草说明也提到,加强控制吸烟宣传教育,引导公民主动不吸烟、劝阻他人吸烟、拒绝吸二手烟,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健康权的意识,可以使控制吸烟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。毕竟一些经营性场所,如餐馆、酒吧等因为担心影响营业收入,主动限制顾客吸烟的意愿不强烈,执法机构深入各场所的执法能力以及取证都存在困难,发挥公众的力量,让人们意识到拒绝吸入二手烟是维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,积极监督、制止公共场所吸烟行为,形成政府主导、全民参与的执法制度环境,才是在监管途径上最为深入和行之有效的办法。

“在人们也越来越接受在公共场所吸烟是不文明行为。这对我戒烟也会有所帮助,起码在公共场所会减少我的吸烟量,毕竟戒烟也是从减少吸烟开始的。”一位有多年烟龄的先生说。多位“烟民”都向记者表达了类似的观点,虽然不会在短时间内彻底戒烟,但支持公共场所全面禁烟,并认为这有助于自己戒烟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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